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

作者是亚瑟·叔本华。逻辑真理的成立必然存在一个先验的、在它之前的真理,这是充足理由律的表现形式的第二个形式。叔本华将引导至真理的途径分为逻辑的,经验的,超验的,超逻辑的。这四种理由和根据证明真理本身的同时也表现了充足理由律。人的行为动机被叔本华认为是充足理由律第四种形式。也就是说,人的每一个行为必有其动机上的原因,并从动机上得到解释。事实上这一看法引出了他的另一部著作《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》,也奠定了它的伦理学说。

章节目录

  1. 序言
  2. 第1章 引论
  3. 第2章 迄今为止有关充足根据律的最重要的观点概述
  4. 第3章 旧证明的不足和新证明的要点
  5. 第4章 论主体的第一类客体,以及在这类客体中起支配作用的充足根
  6. 第5章 论主体的第二类客体以及充足根据律在其中起支配作用的形式
  7. 第6章 论主体的第三类客体以及充足根据律在这类客体中起支配作用
  8. 第7章 论主体的第四类客体以及充足根据律在其中起支配作用的形式
  9. 第8章 总述和结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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